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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A)一①
章三
章三
显然,我们应须求取原因的知识,因为我们只能在认明一事物的基本原因后才能说知道了这事物。原因则可分为四项而予以列举。其一为本体亦即怎是①,(“为什么”既旨在求得界说最后或最初的一个“为什么”,这就指明了一个原因与原理)〈本因〉;另一是物质②或底层〈物因〉;其三为动变③的来源〈动因〉;其四相反于动变者,为目的与本善,因为这是一切创生与动变的终极④〈极因〉。我们曾已在“物学”⑤中充分地研究了这些原因,现在让我们唤起曾经攻研“真理”而论证“实是”的诸先哲,为我们学习的一助。他们也谈到某些原理与原因;懂得他们的观点,这于我们今日的探索自属有益,而由那些旧说进而求取新解,或可借以辨明我们所持的理论确当无误。
①σKσια出于动字“是”,转成“本体”、“财产”、“实物”、“性能”等义。兹译“本体”GHGιηFEιKJι事物之所以成是者,兹译“怎是”。
②KMη原义为(1)树木,(2)多数为树林,(3)引伸其义为木材,(4)继续衍生之字义为制造用的材料,(5)最后转成一般物质。须注意亚氏常引用此字代表一切事手之底层(ιπKJIιμEFHI),较吾人习用之“物质”一词其义尤广。
③JFησιI原义为“运动”,即近代“动力学”(Kinetics)一词所本。亚氏用此字每包括变化之义在内,因此本译文中有时译为“动变”,有时译“运动”。
④EMHI义为终极。
⑤四因见“物学”(或“物理”)卷二章三章七;又见“解析后编”卷二章十一。亚氏称为ψKMιIη的一部分论文,包括宇宙万物,涉及物理、化学、天文地理、生物等,较近代所称“物理学”为广。本译文或作“物学”,或作“自然哲学”。
初期哲学家大都认为万物唯一的原理就在物质本性。万物始所从来,与其终所从入者,其属性变化不已,而本体常如,他们因而称之为元素,并以元素为万物原理,所以他们认为万物成坏,实无成坏,这一类实是毕竟万古常在;譬如我们说苏格拉底美而文明,其所为美与文明者,可先有而后失,并不常在,然苏格拉底则常在。
正复如此他们就说事物或生或灭而实无生灭;因为那些组成一切事物的实是——无论为一〈元素〉或为若干〈元素〉——在万物成坏中,依然如故。
可是他们对于这些原理的性质与项目,所想并不一致。这类学说的创始者泰勒斯说“水为万物之原”(为此故,他宣称大地是安置在水上的),大概他从这些事实得其命意:如一切种籽皆滋生于润湿,一切事物皆营养于润湿,而水实为润湿之源。他也可以从这样的事实得其命意:如由湿生热,更由湿来保持热度的现象(凡所从来的事由就是万物的原理)。
有些人①认为去今甚久的古哲,他们在编成诸神的记载中,也有类此的宇宙观念;他们以海神奥启安与德修斯为创世的父母,②而叙述诸神往往指水为誓,并假之名号曰“斯德赫”③。事物最古老的最受尊敬,而凡为大家所指誓的又应当是最神圣的事物。这种关于自然的解释,究从远古何时起始,殊难论定,但我们可以确言泰勒斯曾这样的指陈了世界第一原因。一般都不以希波④之列入这一学派为合宜,因为希波的思想是琐碎的。
①似指柏拉图;参看“克拉替盧”(Cratylus)402B,“色埃德托”(Theaetetus)152E,180C,D中。
②见荷马“伊里埃”(Homer,Iliad)卷十四,201,246.奥启安为海洋之神,德修斯海洋女神。
③同上,卷二,755,卷十四,271,卷十五,370.希腊神话中地狱有河,曰“斯德赫”(OGKI,从动字σιKEω[恨]衍成,故可意译为“恨水”。又泰勒斯以“水为物质之最古老原始者”。④参看“灵魂论”405b2.希波,传为毕达哥拉斯弟子,或列于自然学派,彼亦有水为物原之说。
阿那克西米尼与第欧根尼认为气先于水,气实万物原始的基体;而梅大邦丁的希巴索和爱非斯的赫拉克利特则以火为先。恩培多克勒主于四元素并为物始,(以土加于上述三者),他说四元素或聚或散,或增或减,以成万物的形形色色,而它们本身则出于一,入于一,古今一如,常存不变。①
克拉左美奈的阿那克萨哥拉,虽较恩培多克勒年长,为学则后于恩氏,其言曰原理为数无穷(非一非四);他认为万物各以其组成部分之聚散为生灭,万物皆如水火,水火各由“相似的微分”所积成,故生灭只是许多微分的聚散,而各各微分则永恒存在。②
①参考第尔士(Diels)编:“先苏格拉底诸哲残篇”(以下简称“先苏格拉底”或“残篇”)17.又菩纳脱(Burnet)“早期希腊哲学”108—109页。
此节所述希腊旧说以水、气、火、土为四元素,即印度婆罗门古教所举“四大”,中国初期佛学翻译,作“地、水、风、火”。希腊学者以四大为实体。与印度佛教断言“四大皆空”者不同。与中国五行相比,希腊人因金属可熔为液体,并入水元素中;又将木入火元素中;而另立了气(即风)这一行。
②参看第尔士编“残篇”4.又“说天”302a28.及“成坏论”314a24.均涉及阿那克萨哥拉之说。其义试以毛发为例:一毛发应为许多微分之毛发生聚而成,其消灭也仍解散为许多微分毛发;迨另一生物摄取诸微分,便又成一新毛发。参看本书1056b28—30、1063b28.
从这些事实说来,人们将谓万物的唯一原因就只是物质;但学术进步,大家开拓了新境界,他们不得不对这些主题再作研究。就算万物真由一元素或几元素(物质)演变生灭而成宇宙万有,可是试问生灭何由而起,其故何在?这物质“底层”本身不能使自己演变;木材与青铜都不能自变,木材不能自成床,青铜不能自造象,这演变的原因只能求之于另一事物。找寻这个,就是找寻我们所说的第二原因①——动因。那些初作这类探索的人们,说宇宙“底层”出于一因,②颇为自得;有些人则虽已由这第二原因引起考虑,而却又象未能找到,而仍还执持于全宇宙在成坏论上是一个不变的“元一”;于其它演化而论,亦复如此。③(这种原始信念为初期哲学家共通的思想)。这就是他们所特有的观点。凡专主宇宙为元一的人们,除了巴门尼德以外,都未能找到这另一类原因,巴门尼德亦仅说在某种含义上,原因不只一,可有二。④但那些主于多元素的人⑤比较可能涉及这第二原因,他们于冷热,于土木,均一例的作为元素;他们就认为火是能动的,而水、土等则列于被动类中。
①亚氏常将动因列为第三原因。这里因跟着上文述各家所主物因,列为第二。
②指米利都自然学派泰勒斯(Thales,约公元前624—547),阿那克西米尼(Anaximenes,约公元前585—525)与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约公元前530—470)。
③指埃利亚学派(Eleatics)巴门尼德(Parmenides)等。
④参看第尔士编“残篇”8.
⑤似指恩培多克勒(Empedocles,约公元前490—430)。
即便在杂说繁兴的时代,人们就已觉得这些,思想还未足阐明万物的创生,为了真理还得再探索我们上述的其次一项原因。事物在方生方存之际,或达其善,或成其美,总不能迳指如火如土以及其它类此之元素为使那些事物成其善美之原因,宇宙也不曾照这些思想家的想法而演化;若说或善或美,并无所因,而只是些自发与偶然景象,这也不似真理。于是有人起来说,这由于“理性”①——在动物中是这样,在全宇宙也一样。万物的秩序与安排皆出于这个原因,这么,他比他前人的虚谈确乎较为明朗。我们知道这明朗的主张出于阿那克萨哥拉,但据说克拉左美奈的赫尔摩底谟②更早发表过这种主张。这主张说明了这一原理:事物所由成其善美的原因,正是事物所由始其动变的原因。
①指阿那克萨哥拉(Anaxagoras);参看“残篇”12.又参看柏拉图“斐多”(Phaedo)97B,98B.FHKI之俗用字义,泛指心、意志、理、知等。阿那克萨哥拉所引用此字或译为“天心”,或“自然之心”(mindofnature),兹译作“理性”。
②赫尔摩底谟(Hermotimus)生卒年月不详,传为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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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01 09: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