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哲学>> 形而上学>> 卷(△)五①

章一

章一
    “原”②的命意(一)〈原始〉事物之从所发始,如一条线或一条路,无论从那端看,都得有一起点。(二)〈原始〉是事物之从所开头,如我们学习,并不必须从第一章学起,有时就从最好入手的一节③学起。(三)〈原本〉是事物内在的基本部分,如船先有船梁,屋先有基础,而有些动物有心,④有些有脑,另有些则另有性质相似于心或脑的部分。(四)〈原由〉不是内在的部分,而是事物最初的生成以及所从动变的来源,如小孩出于父母;打架由于吵嘴。(五)〈原意〉是事物动变的缘由,动变的事物因他的意旨从而发生动变,如城市政府,寡头政体,王制以及暴君都叫做“原”(HρJαι)〈主〉。技艺亦然,尤其显明的是大匠师的精于设计者。(六)〈原理〉是事物所由明示其初义的,如假设是实证的起点。(因为“原因”与“原始”之义相通,所以“原”有六义,因也该有六义。)这样,所谓“原”就是事物的所由成,或所从来,或所由以说明的第一点;这些,有的是内含于事物之中,亦有的在于事物之外;所以“原”是一事物的本性,如此也是一事物之元素,以及思想与意旨,与怎是和极因——因为善与美①正是许多事物所由以认识并由以动变的本原。②
    ①上数卷论定哲学思辨的范围。此卷集释有关本体论中常用的重要名词。但其中有数词与此书无关。似原为另一专篇。著录时间或早于此书。所传公元前希茜溪(Hesychius)“亚氏书目”中有“词类集释”一卷,或即指此作。以后被夹入此书中。本书卷(E)六末句与卷(Z)七开始句均提及πEριGHFπHMMαJI“名词集释”(关于名词诸涵义)亦当是指这卷的。希腊诠疏家亚历山大将此卷编为第四卷,与T卷对换。拉丁学者,如托马斯·阿奎那则编为第五卷。
    ②各民族言语文字发生时,若干原始字根,均出于人生基本活动,故多相似。然其日久孳乳则因生活、环境、与思想变化而颇相异致。凡一字数义,即双关或数关之字,各民族必难得相同的一字,其所关数义均属一致。因此本书各卷译文中(例如αρJη)往往不能不以两个或三个以上(例如“原始”、“原理”、“渊源”)的中文名词来译取一个希腊名词。
    ③参看“范畴”章八。
    ④亚里士多德以心脑为动物发生之起点,见“动物发生”738b16.亚氏在生物学上有许多成就,而这却是一个错误。
    ①有的版本此一字作JJJHF(恶),即以“善”与“恶”一个对成为事物之极因。此与亚氏理论不符。
    ②αρJη一字与汉文“原”字颇相切合。这里亚氏述“原”有六义;有的译本将君主与匠师两句分开,成为七义,在中古以前“哲学”并无定名。奥里根(Origen)自题其通论神学与物学的著作曰“关于原理”([\]^_`abc)。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电脑版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