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哲学>> 形而上学>> 卷(△)五①

章十六

章十六
    凡被称为“完全”①的(一)是在这以外,再找不到它的部分,一个零件也找不到;例如每一个事物的“全期”就是说在这时期以外,你再也找不到旁的时间属于此期。(二)是这事物的优越没有可被超过的;例如说我们有一个“完全的”医师,或一个“完全的”笛师,他们精湛于各自的本行,是无以复加的了。转到坏的一方面,我们说一个“完全的”流氓或一个完全的窃贼;有时我们竟也说他们“好”,如“好一个窃贼”,“好一个流氓”。优越是完全;每一事物,每一实质,所擅的形式苟已无复任何自然的缺陷,它们就是“完全的”了。(三)是事物之已臻至善者,被称为完全,善终即是完全。如将以终为极的意义转到坏的方面说,一事物已被“完全”搞坏了,“完全”毁灭了,就意味着已毁到一点子也不剩。因此辞藻上就以死为终;死与终均为事物的结束。最后目的也是一个终点。——这样,事物在它们的本性上被称为“完全”就是这些含义;有些是因为它们已属全善而无复缺陷,无复遗漏,亦莫能超越;另一些是因为它们优于品级,一切齐备,不待外求;再有些是依于上述两项的“完全”,或持有其义,或分沾其旨,或附丽其事①,或联类相及,也因而被称为“完全”。
    ①GEMEιHF(完全)出于GEMHI(“终点”或“极”)。1021b20以“优越为完全”为亚氏道德论(以善美为人生目的亦为宇宙目的)之格言。
    ①亚斯克来比诠释以荷马“伊里埃”中所叙亚基里(Achilles)全美,其手中所持长枪亦全美,为附丽之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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