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哲学>> 形而上学>> 卷(Λ)十二①

章七

章七
    因为(一)这是关于这问题的可能解释,而(二)如其不然,世界将由“暗夜”与“一切混和事物”并将由“非是”产生而发展,〈那么承认上述的解释〉疑难就可算解决了。于是,这里就得有某些不息地常动的事物,其动程为圆形;这不仅在理论上如此,事实上也是如此。所以第一天①必须是永恒的。也必须有致使运转的事物。既然动与被动之事物为间在事物,这就必须有某些致动而不被动的永恒事物,这永恒事物为本体亦为实现。欲望与理性之为作用也是这样的方式;它们致物于动而自己不动。
    ①第一天(πρHGHIHKραFHI)为“恒星天”,即最远的一重天。利玛宝“万国坤舆序”引用藏经译文,以诸“天”作“轮天”。于哥伯尼以前西方天文学包括巴比伦、埃及、希腊、印度等天文学均以地球为宇宙运转中心,日、月、五行星及诸星辰各以其离地远近,在彼所处之各天球(轮天)上作圆运动。
    欲望与理性的基本对象相同。欲望所求为虚善外表事物〉,理性所求为真善〈真实事物〉。但思想〈理知〉既为起点;欲望自应后于思想,而思想故当先于欲望。理性动于理知对象,对反两系列中的②一列本身就是理知对象;在这系列中本体为首,而在本体中则单纯而实现者为首。(一与单纯有所不同;“一”是计量,而“单纯”之意指明事物具有某些可称为单纯的本性。)但美与一切本身可欲望的事物也在同系列之中;各级对成中位在最先的各物常是最好的,或是可以比拟于最好的。①
    ②参看986a23脚注
    ①此节辞意不甚明晰。“最好的”一词盖并无严格命意。毕达哥拉斯对成系列,其一列为正、是、一、实等,另一列为上列之阙失即反、非、多、空等(1004b27—29)。亚氏也处所言指第一列,美善与丑恶构为“是”。最美最善者为首位,为理知所求;最丑最恶者在末位,为欲望所求;故云欲望与思想之基本对象相同。
    不动变诸实是中存在有一个极因,这可以辨析其实义而为之说明。极因之作用不仅为善业,更当为某物之善果而为之作用。后一命意应用于不动变事物,前一命意则不应用于此。极因于其所喜爱产生动变,②其它一切事物则依所动变而行其动变。现在,试假定事物之有所动变,可得不遵循于常规。倘此事物之实现仅为空间运动之基本形式,则此在空间作运动之事物,固未尝不可以运动于其它形式——即便不为本体之变化,至少,可以不守其固常之位置。迨既确立有一自身不动而致动于它物的原动实是以后,则事物之入于动变者,遂不能复离于所动致之常规。空间运动为动变之第一类,圆运动为空间运动之第一级;第一主动者引致第一级运动。这里,原动者必需存在;既然其存在为必需,则其为实是之本旨也必善,③而正由于这样的命意,这成为第一原理。所谓必需者当统有下列这些命意(甲)对反于自然之脈动为势力所逼而不得不然者,(乙)舍此常道即不能成业达善者,和(丙)舍此方式,别无其它方式,而只能在这唯一方式可得其存在者。
    ②JιFEιδEωIEHωμEFHF此语在全章中颇为特殊,亦未易考证其所根据。经院学派每引此语与“约翰福音”“天主是爱”为比照,指证天主创造宇宙出于爱心。
    ③1072b10一句盖为失传之“论善”(dEριαHθHK)一篇内要旨。“原动者其旨必善”之义并见于下一句,“舍此常道即不能成业达善”。“必需”释义见卷Q章五。“原动者”或作“第一实是”,或作“不动变实是”;特来屯尼克译作“X”。
    于是,宇宙自然与诸天就依存于这样一个原理。而我们俯仰于这样的宇宙之间,乐此最好的生命,虽其为欢愉也甚促(宇宙长存,此乐与此理长存;而吾人不能是在此世间),然其为实现者既所同然,则其为乐也亦同。吾人由此所禀受之活动与实现,以为觉醒,以为视听,以为意想,遂无往而不盎然自适,迨其稍就安息又以为希望,以为回忆,亦无不悠然自得。而以纯理为活动与实现者尤佳,思想必致想于事物之最佳最高者,由此所启之思想方为嘉想。思想与所想者相接触,相参与,而两者循合于一体。凡能受致理知对象之怎是者,才得成其为理性。于思想活动之顷间亦正思想持获其所想对象之顷间。①是以思想〈理性〉所涵若云容受神明,毋宁谓禀持神明,故默想〈神思〉为惟一胜业,其为乐与为善,达到了最高境界。如云吾人所偶一领会之如此佳境,神固万古间未尝一刻而不在如此之佳境,这不能不令人惊奇;若谓神所在境宜更佳于如此者,则其为惊奇也更甚。而神确在更佳更高之处。生命固亦属于神。生命本为理性之实现,而为此实现者唯绅;神之自性实现即至善而永恒之生命。因此,我们说神是一个至善而永生的实是,所以生命与无尽延续以至于永恒的时空悉属于神;这就是神。
    ①本卷所用思想一字出于“理性”(FHKI)(或理知);思想活动(FHησιI)与思想对象(GHFHHKμEFHF)符合而成一“思想”(GHFHEιF)。亚氏取其比拟于感觉,如视觉与所视物合而成一视象。(参看“论灵魂”卷三,第二章。)
    象毕达哥拉斯学派①与斯泮雪浦②一样的那些人们因植物与动物〈比其种籽与胚胎为美〉的例示,就假想至善与全美不见于始因而出现于后果,这意见是错误的。因为种籽得于另一些个体,这些个体完善而先于种籽,第一事物并非种籽,而是完成了的实是;我们该说,在种籽之先有一个人,不是人由子生,而是子由人生。
    ①参看1075a36.
    ②参看卷Z,1028b21,卷N,1091a34,1092a11.
    从上面所说这些看来,这是清楚了,在感觉事物以外有一个永恒,不动变,而独立的本体。为也已显示了,这本体没有任何量度,没有部分而不可区分③(因为这能历经无尽时间创造运动,而一切有限事物均不能有无限能力;每一量度既成为有限或为无限,这一本体既有无限能力就不能是有限量度,但无限量度并无实际存在,因此这也不会是无限量度)。其它一切动变既皆后于空间变化,这又显示了,这本体必当不受动变而且不可改易。
    ③经院学者引1073a5—6此语比照“圣经”,以解释神之本性,又每引1072b26—27语谓合于“启示录”教义。但亚氏生于“新约”编成前四百余年,实际并无希伯来宗教思想。本卷第七章由理知引向“神思”素为拉丁学者及日耳曼哲学家所特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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