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哲学>> 形而上学>> 卷(Λ)十二①

章九

章九
    理性〈心〉的本质涵有某些问题;①我们注意到思想是最虔敬的事物,然而若欲问思想如何安排方能成其虔敬,这就会引起多少疑难。因为人心若无所思,则与入睡何异?也就无从受到尊敬。然而若说这理性〈心〉进行思想活动,还得有所赖于另一些事物,那么它的本体就不是思想活动而是一个潜能,这就不能成为完善的本体;这是由于思想活动,理性才获致其至善。理性的本体究属在于思想的机能,抑或在于思想活动暂置不论,试问它所思想的又是什么?是想它自己或想别的事物?如所思为别的事物,它常致想于同一事物,抑致想于不同事物?它若专意致想于善业或是随意地胡思乱想,这又有何分别?世上有无不可思想之事物?明显地,〈理性既已预拟为自身不作运动〉这当致想于最神圣最宝贵的事物而不为变化;苟为变化这就成为运动而且会每变而愈下。于是,第一,理性〈心〉若仅为潜能而不是思想活动,这就得设想不息的延续活动应于理性为疲劳。第二,这就显然需有较理性更为宝贵的事物以为理性之所思想。思想活动并不必然是至善之事物,因为从事思想活动的人们过去和现在的思想,未尝不想到一些不应该致想的世俗事物(人们曾看到过世上确有不足观的事物,也想到过确乎不值得致想的事物)。因此若以理性为至善,理性〈神心〉就只能致想于神圣的自身,而思想就成为思想于思想的一种思想。
    ①此章论思想机能、思想活动、思想对象与所得思想时,“理性”(FHTI)被分化为“人心”与“神心”两者,因而阐明俗思因思想对象多歧而所得之思想亦趋混乱;神思因专以自身之清纯为思想对象,故其思想万古常净而不失其至善。
    但,明显地,知识,感觉,意见与理解总以其它事物为对象,涉及自身的机会却是偶然一遇而已。如思想与被思想者既为两异,作成为思想活动与所得之思想便各有不同,则心之所善又何所属取?我们这样答复,在有些例中知识是思想对象。于制造学术中,我们倘不管物质,便以事物之怎是为思想对象;于理论学术中,则公式或思想活动为思想对象。于是,这里在非物质事例上,思想不异于思想活动,思想便合一于思想对象。
    还剩有另一问题——思想对象是否复合,如为复合,则思想在经历于彼全体的各个部分时便相应而变改。我们这样答复,一切非物质事物皆不可区分,——如“人心”或竟称之谓复合物体的理性,其思想对象有时为复合,人心只是偶一返求诸己而已(人心之为善既有异乎全善,故不能不有时而致想于不善,惟在全人生中企求其达于至善),惟全善的神心历万古而常单纯地以大自我为思想。①
    ①此节与本卷上文第七章10721b23—25句符合。参看“尼哥马可伦理学”1098a16—20幸福(快乐)之定义。人生须竭一生最高的理知活动而后能达到幸福境界,神心恰无时无刻不在幸福境界。αFGηαKGηIηKHησιI,“思想于大自我”或“绝对自想”为神的思想状态,可参看柏拉图“巴门尼德”134E.依此论点,神与人不相认识,亦不相关涉,此与希腊传统思想以人类祸福寄托于神祇者相背。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电脑版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