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案

    “福尔摩斯,看看这个!”
    我把一本杂志扔到我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面前。杂志的封面俗里俗气,画着一个瘦脸、穿粉色睡衣的男子,正在用放大镜看一份文件。画的上方是一行大字:
    大侦探罗克斯顿·雷克!画的下方也有一行字,写的是:请读贝克街侦探的令人振奋的破案功底。
    福尔摩斯笑着说:“真是最诚挚的奉承,我亲爱的华生!”
    我得先向我的读者解释一下。我写的关于我朋友的业绩多年前首先登在《斯特兰德大街》杂志上。前几期反响不错,等到第三第四期,反响之大已到了我和福尔摩斯无法预料的程度。读者完全被《歇洛克·福尔摩斯探案故事》所吸引,以致每一期刚刚出版,报摊书店前就排起了购买的长龙。
    我当然知道,文字的剽窃事例自古有之,时有发生,但完全没有料到此事竟会发生在我本人身上。那天我正在贝克街上闲逛,逛到一个报亭前停下来,想看一下最新一期的《斯特兰德大街》杂志是否已出来,便发现了那份质量印得极差的《每周罪行》杂志。这份杂志的封面我已描述过了,里面关于罗克斯顿·雷克的故事的标题是《花点头巾案》,但我很快就发现,这篇故事完全是抄袭我的一篇手搞,名字是《印花头巾》。人物的名字都经过了改头换面,地点和一些细节也做了些小改动,但整体故事却是我的文章的框架,而且模仿得十分拙劣。
    这种抄袭行为已令人十分气忿,但更令我百般不得其解的是,我那篇稿子还没在《斯特兰德大街》杂志发表过呢。一想到将来我的读者或许会认为我在模仿这篇拙劣的抄袭,我便感到不寒而栗。福尔摩斯随手翻看《每周罪行》时,我将心里的想法对他说了出来。
    “我亲爱的伙伴,用不着难过。等你的《印花头巾》发表时,任何有头脑的读者都能看出无论从风格还是内容上都是出自你的手笔。”
    他的用意当然不错,但仍无法消除我的忧虑。
    我说:“你说得没错,福尔摩斯,但让我心烦的是,这个作者——要是他可以称为作者的话——竟然也把他的主人公安排在了贝克街。”
    福尔摩斯仍以泰然处之的口吻说:“至少故事里没有一个华生医生,连个搞医的都没有;主人公侦探的助手是个叫皮克顿的学生和一条大猎犬。”
    我问福尔摩斯是不是该打官司,他摇摇头说:“不行,华生,他们唯一可能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就是在你之前发表了故事。那个作者得知了你即将发表的故事情节,根本没耐心等待剽窃就发表了。”
    当天下午我就赶到了出版那家杂志的联合出版社。出版社坐落在舰队街,在一幢脏兮兮的大楼里,等我爬上几层破烂不堪的楼梯后,我的怒气已燃烧到了极点。
    “埃德温·卡斯塔尔斯在哪儿?就是那个写罗克斯顿·雷克的作者?”
    没人能回答我的问题,于是一个人把我领到《每周罪行》杂志主编面前。此人看上去油头滑脑,穿件衬衫,坐在一张堆满书报的大写字台后面。他虽缺乏魅力,却显得火气十足,而且好像特别信奉“最好的防御就是进攻”的信条。
    他以充满火药味的进攻回答我的问题:“华生医生,我得告诉你,这本杂志是我编的几本杂志之一,它的读者群与《斯特兰德大街》的完全不同。我们的读者年轻,数量多,虽文化程度低点,却是未来的栋梁。你的同事福尔摩斯应该感到受宠若惊,因为我们的读者一般都会将罗克斯顿·雷克理解成他,尽管雷克并非福尔摩斯。你无法见到埃德温·卡斯塔尔斯的理由是,压根儿就没有这么个作者。我有六七个作者,都以同一个笔名写作罗克斯顿·雷克破案的故事。
    “你指责说你的手稿被人做了手脚,我只能说你所谓的人物与情节的相似纯属是你的凭空想象。要是你先发表了这篇脍炙人口的故事,我还会怀疑你和《斯特兰德大街》的编辑串通一气,抄袭了《每周罪行》的作品呐。”
    回到贝克街后,我一边和福尔摩斯喝茶吃松饼,一边把与那个毫不讲理的主编见面的经过讲给他听。在我不在的那段时间,福尔摩斯已仔细地把那篇故事读了一遍。
    他说:“这个罗克斯顿·雷克完全就是我华生!他有我的办事劲头,我的推理方式,但没我的鄙习。他整个是一个年轻人景仰的楷模,你恐怕不会把我写成这样一个人物吧?”
    我表面上不同意他的说法,但内心里却觉得他吸毒厉害,恐怕年轻人的家长和老师们是不会赞成树他为榜样的。
    《斯特兰德大街》杂志的头头们均不赞成采取法律手段。他们不希望把他们非常保守的读者群吓跑,而且不喜欢巴纳姆的关于炒做即生意的流行观点,于是劝我不要理会此事,对《每周罪行》嗤之以鼻就算了。但整个的事情仍让我坐立不安,尤其是那些叫“埃德温·卡斯塔尔斯”的一群作者是怎么在《斯特兰德大街》杂志的编辑还没收到《印花头巾》的情况下就知道它的情节了呢?当然,我有一个有利条件,而且是推一的有利条件:歇洛克·福尔摩斯。
    我的朋友对这一案子终于全神贯注起来。毕竟,这也直接关系到他的利益。
    他说:“华生,让我们从头说起。你在写字桌上写作,桌子安装了很安全的锁,晚上稿子都锁起来。你写废的稿纸怎么处理的?是不是扔进了废纸篓里?”
    我只得说出我一直不想向许多读者承认的事实:“福尔摩斯,我的写作特不专业,既不打草稿,也不修改和重写。如果写错了字就划掉,再在上面或空白处补上,而且由于我对咱们一起参与的破案经历都历历在目地记在脑子里,所以我向来没有别的记录。”
    福尔摩斯惊讶地说:“上帝,你的记忆力在作家中真是绝无仅有的。好吧,我们可以排除草稿被偷的可能性了。看来你的手稿内容被人转述给他人了。据我所知,你一直是亲自把手稿送到杂志社的,而不走邮局,是不是?”
    我有点内疚地说:“过去是这样,但最近却托人送了。”
    福尔摩斯眯起双眼,说:“啊哈,看来有点眉目了。托的人是谁?”
    我不好意思地说:“是给我们打杂的孩子比利。”
    令我惊奇的是,福尔摩斯并没责备我,他说:“华生,比利很可靠,我把生命交给他都信得过。”
    听他这么说我感到欣慰,说比利的确是个信得过的孩子。
    福尔摩斯说:“我们得立即见一下比利,这个孩子很聪明,大概能说出点儿什么,帮我们解开谜团。”
    我按了一下铃,等哈德逊太太出现时,我说:“请劳驾把比利叫到这里来。”
    哈德逊太太停顿了一下才回答,我仿佛察觉她的声音有些不自然。
    “比利?哦,医生,我马上就去叫他。”
    我们熟悉的比利眨眼间就站在了我们面前,他的脸蛋胖乎乎的,透着天真,但似乎有种平常没有的慌张神色。
    福尔摩斯笑着对他说:“比利,我们想问你一两个问题,关于你替华生医生往舰队街送手稿的事。”
    孩子说:“哦,先生,你说的是往杂志送的那些故事?”
    他使用“故事”一词,让我一怔。福尔摩斯接着问比利:“最后一篇稿子你是什么时候送的?”
    他显得有点迷惑,说:“不是这个礼拜二,是上个礼拜二,我记得是我们在厨房里吃煎饼的那天。”
    我说:“没错,是忏悔日,我也想起来了。”
    福尔摩斯瞥了我一眼,又问比利:“你是怎么去的舰队街?”
    他说:“我坐马车去的,是吧?因为医生说坐汽车不安全,容易被偷……我是说手稿,没坐汽车。”
    福尔摩斯用锐利的眼光盯着他,又问:“比利,你一定记得那个常跟我合作的伦敦警察厅的警长吧?”
    比利神色紧张地说:“记得,先生,怎么了?”
    福尔摩斯问:“他叫什么?”
    比利站着的重心不停地从一只脚换到另一只脚,最后说:“我一时想不起来了。”
    一时沉默下来,须臾,福尔摩斯又开口问:“你叫什么名字?吉米、乔治还是哈里?反正肯定不是比利,至少不是我所认识的比利,尽管你长得和他很像。真正的比利是绝不会忘记莱斯特雷德警长的名字的!”
    那孩子垂下了头,我仍不相信他竟然不是比利。
    仿佛过了很长时间那孩子才说:“我叫赫伯特,和比利是双胞胎,从乡下来的。
    我舅舅查理让比利回去帮他的忙。那忙我帮不了,因为我不识字。哈德逊太太说只替换一个月,应该没什么事。医生把手稿给了我,我刚想去送,就来了一个人,他说我不必跑腿了,他可以替我送,还给了我半个英镑。”
    我居然把手稿交给了这个毛头小子,令我大为惊讶。我对比利是百般信任,但万没想到他还有一个双胞胎兄弟,而且这个兄弟没有一点责任心。
    福尔摩斯冷笑道:“华生,看来真比利回来之前,你只好亲自送手稿了。我们没法阻止《每周罪行》借罗克斯顿·雷克那么个人物对我进行攻击,但至少可以阻止他们偷窃我们的破案过程。现在我们怎么处置这个小骗子呢?”
    赫伯特满脸的惭愧相,与他那个朝气蓬勃的双胞胎兄弟判若两人。他这时开口说:“求求你,福尔摩斯先生,别给我送警局,我以后绝不再这样做了。”
    虽然他给我和福尔摩斯造成了极大的麻烦,我对他仍生出了怜悯之心。
    我说:“小伙子,振作起来,我们不会对你采取重罚的。”
    福尔摩斯说:“你走吧。赫伯特,把哈德逊太太叫来;你的问题怎么处理,我们会通知你的。”
    我们的女主人道歉不迭,对我们说比利一周内就能赶回来。
    “我一定好好教训一下赫伯特,也让他舅舅揍他一顿!”
    我一直认为,福尔摩斯虽表面显得冷漠无情,内心却慈祥心软。
    他说:“不必施行惩罚,哈德逊太太。我想这次教训我们大家都应该汲取。”
    凡读过我写的关于歇洛克·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读者都对我说,我的描绘有种真实感,与纯粹的虚构不太一样。我相信《每周罪行》的文章对读者不会产生这样的效果。然而当我看到赫伯特提着手提包,站在我们住处的门口打算离开时,他问的一句话使我改变了上述看法。
    “华生医生,”他问,“你觉得那个叫罗克斯顿·雷克的需要一个打杂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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