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市谋杀案(3)

    福尔摩斯还是不太清楚,只知道那种红土一定是凶手鞋上的。他马上回到警察局,又跟警长山姆希尔谈了一次。福尔摩斯对他说希望验尸,检查检查死者的衣服以及别的东西。福尔摩斯已经帮助警察局破了很多案子,所以警长没有反对。他本人已经做出了结论,所以没有兴趣去寻找证据来证明兰奇曼无罪。
    首先,福尔摩斯验了尸。他运气不错,因为几个小时后,尸体就要被送到火葬场去,跟孟买很多无名的尸体一起被大火烧掉。福尔摩斯先检验了伤口,断定那是用一把长而锋利的刀大力砍断了脖子上的主动脉所造成的。除了脚,老兵依然穿戴整齐,脚上没有泥土。他的鞋已经被脱掉了,卫兵告诉福尔摩斯鞋被偷走了。福尔摩斯没有发现别的伤口。但是,这个老兵却浑身肌肉、强壮结实。到处都有迹象表明,他死前经历了一场激烈的徒手搏斗。他肩部和腹部都有一些很明显的伤疤,是由更严重的伤口留下的,为此,他一定经历了一段很长时间的无法动弹的恢复期。他面容丑陋,表情冷酷,这说明他这一生好狠斗勇,最后也死于暴力。他的头发灰白却很坚硬,在左脸颊上还有一些小伤疤。即使是死了,从他的嘴唇上仍能看出他的残酷。他既不是廓尔喀人也不是锡克教徒,很有可能是马拉他人,那是印度最好战的一个部族。
    接着,福尔摩斯又检查了他的口袋,发现了两件有意思的东西。第一件是一截轮船票,上面有他的名字,叫威克兰·森,还有起程地点:亚丁港。很明显,这个老兵曾在累范特居住,最近才坐船来到孟买。另一件东西是一份文件,部分用法语、部分用阿拉伯语写成。但被血浸湿了,好像是在近东跟什么雇主签定的参军合同。这个人大概这辈子就当过雇佣兵。
    "我正准备离开时,从他夹克里掉出来一样东西,这个东西,华生,才是真正幸运的发现:那是一只坏了的银耳环,样式很独特,镶着一小块天青石。我看那不像是印度的东西。"
    然后,福尔摩斯要求看看那个钱盒,那是个木头盒子,里面装着很多印度卢比。除了盒子和那些钞票,没有其他线索。非常有意思的是那些钞票都相当旧了,一个刚来的人从银行换来的钱,一般都是比较新的票子。一些钱也沾上了血迹。福尔摩斯费劲地数了数,大票子不多,基本都是小面额的。一共是一万卢比,对一个士兵来说,这可是一大笔钱,比他能挣到的薪水要高得多。福尔摩斯更好奇了。这个老兵是怎样得到这些钱的呢?付的是哪种纸币?不太可能是印度卢比。不对,盒子里的钱远远超出了一个士兵的薪金,他应该还有一个收入来源。是什么呢?是他偷的吗?如果是,是偷谁的呢?
    福尔摩斯仔细端详着盒子,寻找线索。就是一个普通的孟买盒子,有各种不同的用途。在一些小铺子里就能找到,通常放在商人的坐处旁边。这个盒子上有一把小锁,但是钥匙却找不到了。
    "盒子就是这样,华生。我没有更多的线索。一小块泥土、一只坏了的耳环、一个装有一万卢布的木头盒子、一张说明这个士兵来自亚丁港的船票,还有一张用法语和阿拉伯语写的文件,被血迹浸过,所以我看不完全。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事后我才知道,当时我掌握的线索足以破案了,至少,我已经能找到罪犯作案的方式了。在这儿,我想要强调紧接着的下一步是:脑子里必须用一根线把各种疑团串起来。我们要做的是把发生的事情画成一幅图,或者一组图。必须对事件进行译解,重温一遍,就像一个历史学家破译历史之谜一样。"
    然后,福尔摩斯决定把这个案子暂时放在一边,他去了运动场,进行了一阵剧烈运动,之后,找了一个手艺高超的孟买按摩师来了一番印度式按摩。最后,他穿好衣服,坐在阳台上,喝了一口浓浓的印度茶,里面加了很多糖、香料和纯水牛牛奶。
    "这时,这个遇害老兵的故事以一种全新的形式浮现在我
    的脑海里。"福尔摩斯接着说,"速度如此之快,我仿佛都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些贫乏的证据,立刻就真相大白了一样。现在,我要跟你讲讲我是怎么一步一步想明白的。
    "首先是这个遇害的老兵本人。他受过军队训练,具有作战经验,我估计,大概二十年前,他作为一名英国军队招募的新兵被派往海外。任务结束后,他离开了女王陛下的军队,也可能被解散了。然后,他又当上了雇佣军,为法国作战,我想,他应该在北非参加过多次战役。现在,多年征战的他满身伤疤,于是决定退伍回家,干点儿太平事。两天前,他搭乘一艘运输船来到孟买,到码头逛一圈我就能找出那艘船。踏上印度的土地,他决定就近找个住处。几经打听,他意外地来到了我们兰奇曼的房子。兰奇曼的妻子把一个房间租给了他,老兵却又想非礼她,正在这时,兰奇曼回家来了。他听见妻子的叫喊,接着就是一场激烈的争吵。兰奇曼威胁说要杀死老兵,但围观的人群及时制止了他们,最终没有动手。老兵认为自己已经付了钱,所以坚持当晚要住下来,第二天早上再走。兰奇曼也只得同意,老兵把行李放在房间里就出去了,直到傍晚才回来,他前脚到,兰奇曼跟妻子后脚就也从朋友家回来了。
    "有一点我很清楚,那天下午那个老兵一定去某个地方跟杀他的那个人见过面了。问题是,在哪儿呢?这个问题,华生,一想就明白。一个饱尝艰辛的雇佣兵,出生入死多年,坐了几个星期的船终于到达了孟买。他最想去的地方是哪儿?
    "轻轻松松就能猜到这个问题的答案,这个老兵首先去的就是最近的妓院和鸦片烟馆,在孟买这样的城市,也许只有这种地方能让他找到安慰与乐趣。他去了,先喝了个酩酊大醉,然后找了一个在那儿出卖肉体的女人。他身上没钱,但他拿出一副从国外带来的廉价耳环送给她。从没有客人这样做过。那女人被他的亲切打动了,对他说自己想从良过正常人的生活。她说她存了些钱。老兵提议两人一起过。她就回去收拾可怜的几件家当,她回来前老兵偷走了她的存钱盒。她跟踪他一直到了兰奇曼的家里,趁他睡着了就一刀结果了他。在他最后的挣扎时刻,奋力从女人耳朵上拽下了一只耳环,耳环掉在他军服的褶子里了。钱盒掉在地上。兰奇曼和妻子被吵醒了,冲进房间。那女人夺路而逃,慌乱间没来得及带走钱盒。剩下的故事就不用讲了。
    "我必须承认,华生,回想起来,这个故事有点异想天开。不过,我别无他法,只能顺着我自己编造的离奇情节往下走。在运动场享受完以后,我去了城里的妓院区。我从距离兰奇曼家不远的地区开始,首先去了位于正街上的几家。我跟他们打听是否有个长得像威克兰·森的家伙曾经来过。他们都大笑起来,回答说来这儿的人都长这样。从我的描述中没人认出威克兰。"
    当他走到小水沟旁,福尔摩斯看见了一些东西最终让他破了案:在一家妓院前面有两个人在挖地,做什么用他并不知道。他走上前去,才发现他们挖出来一大堆红土,跟他在老兵房间里找到的那种一模一样。他可能已经找到了目标。他走上狭窄的楼梯,进了一个房间,里面装饰着俗气的天鹅绒。一个女人做在一张小桌旁。他对她说想看看姑娘们。于是,她就把妓院里的几个可怜的姑娘叫出来,一一让福尔摩斯过目。这些姑娘身着艳丽的沙丽,在他面前搔首弄姿,个个笑容满面,她们的脸都是面粉糊的颜色,眼睛里充满了痛苦和怨恨。福尔摩斯把她们仔细看了一遍,想找一个耳朵受了伤的,但没找到。他挥手让她们都下去了。
    "怎么了?这些是我最好的姑娘,您都看不上。"坐在桌边的那个女人说。
    福尔摩斯觉得这个老鸨极其令人反感,身体肥胖,一头橘色头发实在恶心,脸上覆盖着厚厚的粉,穿着一件红色天鹅绒长袍,脖子上戴着一根粗大的项链,全是假的孟买珍珠。
    "我想找那个耳朵受伤的。"福尔摩斯回答她说。
    她皱起了眉头,犹豫了一下。"今天她不在这儿。今天她休息。"
    "我会付一大笔钱。"福尔摩斯说。
    "很好。我这就去叫她来。等着。"
    福尔摩斯等了几分钟。那间房子里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熏的香和廉价香水的味道让他直想吐。那个老鸨回来,带来一个相当年轻的姑娘,她没穿职业服装,而是穿着普通的沙丽。她脸上没擦粉。不过,她的右耳裹着胶布,另一只耳朵上的耳环跟福尔摩斯发现的那只样式一致。幸运之神让他很快找到了结局。
    福尔摩斯伸出手,把那只耳环的残片递给她。她大吃一惊,害怕起来。她示意福尔摩斯跟她走,他们去了她的房间。老鸨看着福尔摩斯咯咯地笑。
    "那我就开门见山了,小姐,"福尔摩斯用印度语说,"我已经查到,你昨晚残忍地杀害了一个叫威克兰·森的家伙。至于你为什么这样干,现在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因为我的一个年轻朋友被冤枉,替你背了黑锅。我得帮他洗清罪名。所以我要你跟我一起去一趟警察局。"
    她站在那儿,一语不发,一动不动,福尔摩斯觉得仿佛过了很长时间。然后,她轻轻地说:"您是对的。我的确杀了威克兰·森,但我为什么杀他,对您和警察来说都很重要。我跟您去以前,我希望您能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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