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家庭
    在前人传给我们的全部制度中,没有什么比今天的家庭更为混乱和越轨了。本来,父母对孩子的爱和孩子对父母的爱应该是幸福的最大源泉之一,但在今日的现实社会里,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在90%的情况下倒成了双方不幸的根源,在99%的情况下成了双方之一的不幸的根源。这种家庭关系未能给人们以基本的满足,是我们的时代不幸的最深刻的一种原因。如果成人想与自己的孩子保持一种轻松愉快的关系,或者给他们一种幸福的生活,他就必须对如何当好父母亲的问题深思一番,然后明智地付诸行动。家庭问题太大了,以至于无法全部展开讨论;在本章中,我们只能涉及与我们目前的话题相关的部分,即对幸福的追求。并且即使是这小小的部分,我们也只能将它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即将它的改善限制在个人的能力范围以内,而不造成整个社会结构的变动。
    当然,这是一个非常严格的限制,因为在我们的时代,家庭不幸的原因是种类最多的,诸如心理的、经济的、社会的、教育的以及政治的等等,不一而足。以社会上的富裕阶层来说,使女人感到做母亲是件比以前沉重得多的负担的原因有两种。这两种原因是,一方面,对单身女子的职业的开放;另一方面,家庭佣人服务的衰落。以前,女人是因为不可忍受未婚女的生活条件才被迫出嫁的。那时,未婚女人不得不呆在家里,在经济上先是依靠父母,继而是依靠某个并非自愿的兄弟。她没有工作可以打发时光,在室外也没有自由可以享受c 她既无机会也无意愿去作性的探险,她深信婚外的性行为都是可恶的。如果她不顾一切阻挠,被某一诡计多端的花花公子所诱惑而失去贞操的话,她的处境就会变得极为可怜。小说《威克菲牧师传》极为真切地描绘了这一情景:
    能掩饰罪孽的唯一途径/就是隐藏羞耻,不为众人所知,/能使情夫忏悔/并心中哀痛的方法——唯有一死。
    现代未婚女性在这种情况下用不着考虑死的必要性。如果她受过好的教育,她可以毫不困难地过上舒适的生活,并因而可以毋需看父母脸色行事。由于父母对女地丧失了经济权力,他们便不大敢从道德上对女儿表示反对。去责备一个不愿意被人责备的人,当然是没有多大用处的。所以,现今职业阶层中的未婚女性,只要她的智商和容貌不低于一般的人,在她还不想要孩子之前,尽可以享受完全舒适的生活。不过一旦生儿育女的欲望占了上风,她就非得结婚不可,而且几乎必然会因此失去工作,她的生活就不再会象她已经习惯的那样舒适了,因为丈夫的收入很可能比她原先挣的还少,何况这时,这收入不象以前那样只需养活一个单身女子,而要养活一个家庭了。她以前尝尽了独立生活的甜头,现在她发现为了每笔必需的开支,她都要向另一个人要,这实在有伤自尊心。正是由于这类原因,她才会犹豫再三,不敢冒冒失失地做起母亲来。
    一个不顾一切地、断然地当起了母亲的女人,会发现她自己与前几代女人不同,面临着一种全新的、可怕的问题,即难以找到称心如意的家庭仆佣。这一问题的结果是,她忙于家务事,被迫去从事那些与其能力和所受的教育全然不相称的琐碎活儿,或者,如果她不用亲自动手的活,她也会因为呵责那些懒惰的佣人而坏了情绪。为了照顾孩子的身体,如果她花精力去了解这种事,她会发现,要是不狠心去冒极大的危险,就根本不可能把孩子交给保姆,甚至象清洁与卫生这些最简单的事,除非有钱雇请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佣人,也不能由别人来做。一个被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搞得心神疲惫的女人,如果她没有因此而丧失其扭力和大半的聪明,那么她实在是太幸运了,因为如果这个女人常常仅仅忙于亲自操持家务的话,就会变得令丈夫厌恶,令孩子嫌弃。丈夫傍晚下班回来,听着整天呼叨着烦恼事,会对老婆腻烦,而如果一句唠叨话也听不到,又以为老婆是个糊涂虫。至于她和孩子们的关系,她为了他们做出的种种牺牲那么清晰地印在脑海里,以至于她几乎必然会向他们提出过分的要求。同时,由于关心琐碎家务事而形成的习惯,使她遇事大惊小怪,心胸狭窄。这是她不得不承受的种种不公正待遇中最为严重的遭遇:为家辛苦操劳,结果反而失却了一家之爱;要是她不问家务,保持着快活与柔顺,他们或许还会爱着她。
    这些问题实质上属于经济问题,另一几乎同洋令人烦恼的问题也属于同一性质。我指的是由于大城市的人口密集而造成的种种困难。
    在中世纪,城镇象今天的乡村一样开阔,孩子们现在还唱着这首歌谣:
    保罗塔尖一棵树,
    苹果密得民不入,
    伦敦城里小娃娃,
    拿着长模来敲下。
    翻着篱笆赶紧逃,
    一直跑到伦敦桥。
    圣保罗教堂的塔尖已荡然无存,它和伦敦桥之间的篱笆也早已消失。伦敦城里的小孩子们能够享受到这首歌谣所描绘的那种快乐,已经是好几百年前的事了;但大多数人还住在乡下,这并不是很久以前的事情。那时,城镇并不很大;从城内很容易就到了乡村,在城里也很容易就可以发现紧挨着住宅区的公园。但是现在,美国的城市居民人数远远多于乡村。在美国,这一情形尚不严重,但城市人口也正在迅猛增加,像伦敦、纽约这样的占地极为辽阔的大城市,出城需要很长的时间。居住在城市里的居民们常常不得不满足于拥有一套公寓,当然,这公寓不沾一丝泥土气息。收入低下的居民则只能满足于极为狭小的空间。如果他们有小孩子,公寓里的生活就会变得困难起来。没有房子供给孩子们玩耍,也没有房子供父母避开孩子们的吵闹。从而工薪阶层的人越来越倾向于居住在城市郊区。这从孩子们的观点看来当然是极为惬意的事,但却给成人的生活平添了不少辛苦,从而大大削弱了他在家里的作用。
    不过我不愿讨论如此广泛的经济问题,因为它们在我们关心的话题之外,这个话题简单说来就是:个人在此时此境能够做些什么,才能找到幸福?当我们谈及现今存在于父母与孩子之;司的关系中的心理困境时,我们便接近了这一话题,而这些心理困境实际上是民主所造成的各种问题之一。过去,社会上存在着主人和奴隶:主人决定应该做什么,而且总的说来,主人还是喜欢自己的奴隶的,因为奴隶给予他们幸福。奴隶们可能憎恨自己的主人,但这并不像民主理论所推测的那样普遍。然而就算他们憎恨主人,主人对此也一无所知,因而不管怎样主人总是幸福的。自从民主理论被广泛接受,所有这一切都改变了:一贯驯服的奴隶不再驯服了,一贯对自己的权利毫不怀疑的主人也变得犹移不定。在双方之间,冲突发生了,不幸也随之而来。我并不是说,所有这些观点都旨在反对民主制度.因为这些问题中的困境实在是任何重大的转型时期都无法避免的。但抹杀这一事实也肯定是毫无益处的,即:当转型在继续,它使得世界充满不幸。
    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的变化,是民主思想广泛传播的典型例证之一。父母不再肯定自己拥有针对孩子们的特权,孩子们也不再感到自己有义务对父母表示尊敬。服从的美德以前是毋庸置疑的,现在它不再流行了,而且理当如此。精神分析学使得受过教育的父母惊慌失措,生怕在不知不觉中对孩子造成伤害。如果他们亲吻孩子,这可能造成恋母情结;假如不亲吻,又可能引起孩子们的嫉妒。如果做父母的命令孩子们去做什么事,可能产生负罪感;假如不命令,孩子又会架上不受父母欢迎的习惯。当他们看见婴儿吮吸大拇指时,他们得出无数可怕的解释,但又茫然不知所措不知如何去阻止他c一向威严的父母,现在变得软弱无能、焦虑不安,内心充满了惶惑犹疑。古老而纯朴的欢乐一去不复返了。而且由于单身女子的新型自由,女子在决定做母亲的时候,要比以前作出更大的牺牲。在这些情形之下,谨小慎微的母亲对孩子要求太少,而唐突莽撞的母亲又要求太多。前者抑制着自己的本能的爱而变得羞羞答答;后者却想在孩子们身上补偿自己忍痛舍弃的快乐。在前者的情况下,孩子的爱没有得到满足;在后者的情况下,孩子的爱又受到过度的刺激。总之两者都不存在那种唯有完美无缺的家庭才能提供的朴实无华的幸福。
    考虑到这诸多困境,生育率的下降还会使谁感到惊讶?人口生育率的下降已经普遍地达到这个幅度,以至于人口已显示出萎缩的迹象。然而在富裕阶层,这一幅度早已超过了,这不仅在某一个国家如此,而且实际上已遍及了全部高度文明的国家。关于富裕阶层的生育率,没有多少统计资料可供援引,但从L文提及的吉恩·爱林的著作中,我们可以引用两条事实。1919年至1922年期间,斯德哥尔摩的职业妇女的生育率只占全部妇女的生育率的三分之一。1896至1913年期间,美国惠斯莱大学的4000毕业生生育的孩子总数约为3000,可是如果为了阻止人口的实际萎缩,必得8000孩子才行,而且没有一个夭折的。无可置疑,白人的丈明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特征,就是人们吸收这种文明的程度,与其生育率成反比。最文明的人生育率最低,最不文明的人生育率最高,两者之间还有一条列等级。现今的两方国家中,最聪明的那部分人正在渐渐死去,过不了几年,整个西方民族在数量上将会减少,除非由文明程度较低的地区的移民来补充。而一旦移民接收了该国的文明,他们也将逐渐减少。很明显,具有这种特征的文明是极不稳定的。除非它能不断增加自己的人口数,否则立迟早有一天会彻底消亡,让位于另外一些文明,在这些文明中,做父母的冲动保存了足够的力量,以阻止人口减少。
    在所有的西方国家,官方的道学家们试图通过规劝和柔情来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他们宣称,每对夫妇都应该按照上帝的意愿生育孩子,不管这些孩子是否拥有健康和幸福。另一方面,身为男性的教士们妄谈母性圣洁的快乐,谎称一个全是瘦骨嶙峋、贫困交加的大家庭是什么幸福之源。政府也加入到这个规劝行列,说什么相当数量的炮灰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如果没有足够的人用于毁灭,所有这些精良的武器又有什么用?奇怪得很,一个做父母的即使承认这些主张能用于别人,但是一旦要用到自己身上时便充耳不闻了。教士和爱国主义者的心理学完全是错误的。教上只有在用地狱之火来吓唬人们并见有效时才会取得成功,但现在相信这种威吓的人已经不多了。任何威吓,如果力度不够,那么它根本不可能左右人们的最为隐秘的行为。至于政府的言论,确实太残酷无情了。人们或许会同意让别人去充当地灰,但决不会想让自己的孩子也充作此用。这样,政府能采取的唯一对策,便只有尽量使穷人处于愚昧之中了。但是根据统计数据表明的,这种努力,除在一些西方最落后的地方外,是完全行不通的。即使真的存在什么公共责任,也很少会有人出于这种责任感而生儿育女。他们之所以生孩子,或者是因为相信孩子会给他们带来新的乐趣,或者是因为对如何避免孩子出世一无所知。后种情形至今仍较普遍,但在慢慢减少。政府也好,教会也罢,不管它们采取什么行动,都阻止不了这种人口萎缩的势头。因此,白人如果想要继续延种续族,就必须使做父母这件事能重新给人带来幸福。
    当一个人只考虑人类天性而不管现实环境时,我想,身为父母显然在心理上能够享受到生活必须赋予的最伟大和最持久的幸福。这一点,毫无疑问,对于女入比对于男人来说更为真实;对于男人也比许多现代人所设想的要更为真实。这已经被过去的全部文献所公认,赫古巴对孩子的关心远远超过对文夫的关心,麦克狄夫对女儿也比对妻子更照顾一些。在《旧约》里,男女双方都热衷于传宗接代;在中国和日本,这一精神至今仍很活跃。有人认为这种欲望来自祖先崇拜,我认为事实恰恰相反,即祖先崇拜乃是人类重视宗族延续的表现。与我们前已提及的职业妇女截然不同,人的生育的冲动一定非常强烈,否则决不会有人愿意作出必要的牺牲以满足这一冲动。在我个人看来,做父母的幸福大于我所经历过的一切幸福。我相信,当环境诱使男人或女人放弃这种幸福,必定留下一种非常深刻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而这又引起一种不满和倦怠,其原因往往不为人知。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想要幸福,特别在青春流逝之后,一个人必须觉得自己并不是孤独的,生命也不会马上枯竭,自己是生命之河的一部分,发源于最初的细胞,流向那遥远而神秘的未来。作为一种意识到了的情感,若用固有的词语来表达的话,它确实是极其文明而富于智慧的世界观;但是,如果作为一种模糊的本能的情感,它就是原始的、自然的,与高度的文明大相庭径。一个能够获得伟大而非凡成就的人,自然会名垂青史,并能够以其工作来满足生命延续的需要。但是那些才华平庸的人们,却只有借孩子们来聊以自慰了。凡是让生育的冲动萎缩的人,已经把自己与生命之河分离,并因而冒着生命枯竭的危险。对他们来说,除了那些特别超脱的人,死亡意味着一切终结。他们身后的世界不再关心他们,并且正因如此,他们的所为在他们看来是琐碎的和次要的。对于众多儿女绕膝的人来说,如果他出于一种自然的情感而挚爱他们,未来至关重要,至少在他有生之年是如此。这种感觉不仅出于道义或想像,也出于自然和本能。一个人,如果他能够把自己的兴趣伸展到个人生活之外,很可能会将这种兴趣伸展到更远的地方。像亚伯拉罕那样,当他想到自己的后代将去承受福祉时,他感到非常满足,即使这种承受许多代人之后才会实现。通过这种感觉,他才摆脱了那种差点消灭他所有的情感的空虚感。
    当然,家庭的基础建立在这一事实之上,即父母对他们自己的孩子有一种特殊的爱,这种爱与他们相互之间的爱不同,也与他们对别人家孩子的爱不同。确实,有些父母亲很少或根本不爱自己的孩子;同样确实的是,有些女人对别人家的孩子的爱,与对自己家的孩子的爱,同样强烈。尽管如此,务实是明摆着的:父母之爱是正常人给予自己孩子,而不是任一别人的一种特殊情感,这一情感是我们的动物祖先的遗传物。在这方面,我认为弗洛伊德似乎没有充分考虑到性的生物因素,因为无论是谁,只要他视察了一头雌性动物如何对待其幼F,就会发现它对幼仔的行为,与对性关系上的雄性伙伴的行为截然两洋。这种差别也存在于人类之中,不过略有不同和不那么显著罢了。如果这种特殊的爱并不存在、那么家庭作为一种制度便会是无关乎幸福的了,因为只要把孩子交给专家抚养,就万事大吉了。然而现实地讲,只要身为父母者的本能不曾衰退,那么他们对孩子的这种特殊的爱,不仅对孩子,而且对他们本身都具有重大的价值。对孩子而言,父母慈爱的价值在于它比任何别的情感都更加可靠和值得信赖。朋友爱你是看中了你的优点,情人爱你是看中了你的魅力,假如优点和魅力不再存在,朋友和情人也许会悄然离去。但在患难中,父母都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人,不管是在病中,还是在蒙受耻辱时,如果他们的确是好的父母亲的话,他们就会仍然本能地爱着自己的孩子。当别人称赞我们,我们会感到高兴,但大多数的人这时内心会有一种并不可靠的感觉。父母爱我们,是因为我们是他们的孩子,这是无法改变的节实,因而我们感到他们比谁都值得信赖。在顺境当中,这也许无关紧要;但在逆境中,它就会是一种无可替代的安慰和庇护。
    在所有的人类交往关系中,确保某一团体的幸福是较为容易的,但要确保每个人的幸福则极为困难。狱卒可能以看守囚犯为乐;雇主也许以威胁雇员为乐;统治者往往以压制臣民为乐;而古板的父亲可能会以棍棒教子为乐。不过,这都是单方面的快乐;在另一方,这是难以接受的。我们感到这些单方面的快乐不会令人满意,因而相信真正好的人际关系应该使双方都感到满意。这特别适用于父母和孩子的关系。双方满意的结果只能是,父母从孩子身上获得比过去更多的快乐,孩子在父母那儿受的罪也比以往的少。找不认为真有什么理由,认为父母不该从孩子身上获得比过去更多的快乐,虽然现在的确如此。我也不认为有什么理由,认为父母不该为孩子增添更多的幸福。但正如现代社会所追求的所有平等关系一样,这需要某种相当的敏感和温柔,以及对他人个性人格的相当的尊重。凡此种种,却不为日常生活的好斗性所倡导。让我们考虑身为父母的幸福,首先从其生物本质上考虑,其次考虑当父母以尊重他人人格的平等态度对待自己的孩子时,所能获得的快乐。
    身为父母之幸福的最初根源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存在着一种自身肉体的某部分获得了新的外表的感觉,这使生命能在其他部分灭亡之后延续下去,而这部分又反过来以相同的方式赋予其部分肉体以另一种外表,这样就确保了血脉的永生。另一方面是权力欲和柔情心的混合使新的生命无依无靠,于是父母便有满足他的需求的冲动,这种冲动不仅满足了父母对孩子的本能的爱,也满足了父母的权力欲。只要你认为婴儿还需要照顾,那么你对他的爱便不是无私的,因为这种爱只不过源于对自身脆弱天性的保护。但在很早的阶段,父母亲的权力欲与孩子自身的各种欲望之间就开始了冲突,因为尽管摆布孩子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是天经地义的,但如果孩子能尽早学会独立自主,也不失为一件好事——这件好事却会使那些迷恋自身权力欲的父母深感不快。有些做父母的,从来不知道会发生这种冲突,一旦冲突发生,他们的情绪便会大受影响。在他们看来,这种冲突使身为父母的幸福荡然无存。他们对孩子关怀备至,之后又因发现孩子变得完全不合自己的期望而义愤填膺。他们希望他成为一名军人,而他偏偏成了一位和平的鼓吹者;或者象托尔斯泰那样,他的父母常希望他成为一个和平使者,他却参加了黑色百人团。然而苦恼并非完全来自后来的发展。如果你去喂一个已经会自己动手的小孩,那么你就将权力欲的满足置于小孩的幸福之上了,虽然你本意是想减少他的麻烦。如果你使他清晰地认识到危险,那么这多半是由于你想他一直仰仗你。如果你向他直截表示自己的情感并期图回报,那么你是想用情感去控制他。父母的占有欲会使孩子走上五花八门的歧路,除非他们十分小心或者心地纯洁。如今的父母,对这一危险了然于心,他们有时根本失掉了面对孩子的信心。这样对孩子来说,其父母的帮助远不及他们犯些自然的错误那么有益,因为让孩子最担心的事莫过于大人缺乏决断和自信。因而,心地纯洁更优于谨慎小心。真心希望自己的孩子幸福更甚于希望孩子被自己控制的父母,根本不需要那些教导什么该做,什么又不该做的心理分析教科书,他们仅凭冲动行事。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将会自始至终协调一致,既不使孩子感到反感又不使父母感到失落。但是这需要父母亲从一开始就尊重孩子的人格——这种尊重并不是一种原则上的尊重,不管这个原则是道德上的,还是认识上的。这一尊重应当作为某种近似神秘的信仰而加以深刻的体会,以完全摒弃占有和压迫的欲望。当然,这种态度并不是只在对待孩子时才是值得称道的;对待婚姻,对待友谊,如能这样,当然也应予以称赞,虽然在友谊中并不怎么困难。在美好的世界里,它将渗透在人类社会的政治关系之中,虽然这是一种极为遥远的希望,我们无须望眼欲穿。虽说人们普遍需要这种关怀,但尤以孩子为甚,因为他们无依无靠,因为他们软弱可欺。
    让我们回到本书的正题吧。现代人要获得身为父母的快乐,必须深深地感到上述那种对孩子的尊重,因为只有这样,父母才不会由于权力欲受到压抑而反生愤怒,”也不会为孩子获得了自由独立而大失所望。具有这种态度的父母,他们所得到的快乐,比起专制的父母在其权力鼎盛时期所得到的来,要多得多。因为经过了温柔的洗礼,这种爱清除了一切专制的倾向,它能给人一种更美妙、更亲切、更能神奇地将日常生活的粗俗点化成纯金式的欢乐,而一个想在这摇摇晃晃的世界上竭力维持其地位的人,却不可能得到这种快乐。
    当我把父母之爱看得很重要时,我并没有得出这种结论(人们往往会有这种结论):做父母的应当尽可能地为孩子多做些事情。过去,除了在女人当中代代相传的极不科学的零星育地法以外,人们对如何爱护孩子一无所知。在这样的年代里,为孩子尽力而为的习俗倒也是一件好事。现在,许多育儿之事,只有那些曾经悉心钻研过这一课题的人才能做得好。而且,儿童教育只有成为大学课程中所谓的“教育学”的一部分,才被大众所承认。人们不指望母亲教儿子学微积分,不管她多么爱他,因为在知识学习方面,人们一致认为孩子从专家那里去学比从外行的母亲那里学要好得多。但在儿童教育的其上许多领域内,由于所需的经验尚未得到认可,公认的东西就极其少了。有些事情本来由母亲做比较好,但是随着孩子的渐渐长大,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事情由别人做更好。如果这一点为大众普遍认同,那么做母亲的就可以减少许多烦心的操劳了,因为这本来就不是她的专长。一个懂得某种职业技术的女子,即使在做了母亲之后,也应该继续自由地发挥其专长,这不仅对她本人,而且对整个社会都是有益无害的。在怀孕后期和哺乳期内,她或许不能这么做,但婴儿出生九个月后,他就不应该还是阻止母亲从事职业工作的障碍。一旦社会过分苛求母亲,要她为孩子作出不合情理的牺牲时,这母亲如果不象圣徒那样非同一般,就会希望从孩子身上得到某种补偿。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凡是习俗称作自我牺牲的母亲,往往对孩子极端自私,因为尽管做父母可以比人生其它部分更加重要,但如果把它看作人生的全部,就会导致人的不满,而不满的父母很可能会从感情上掌握住孩子。所以为了子女和母亲双方的利益,做母亲的最好别放弃所有其它的兴趣和事业。如果她有育儿的天赋,并有抚育孩子的充分的知识,那么她的才干应该被用于更加广泛的范围内。她应该专职地抚育一班孩子,这当中也可包括她自己的孩子。只要达到了政府的最低要求,父母们应该有权发表意见,如孩子该如何教养,条件是被指定的人有资格担任这一工作。但是要求所有母亲都去做个别女人才能做得好的工作,就是不对的了。面对孩子手忙脚乱、无能为力的母亲并不少见,她们应该毫不迟疑地将孩子托付给有这方面的能力又受过必要训练的女子去教养。没有什么天赋的本能会教女人如何抚养孩子,并且过分的牵挂往往是占有欲的伪装。许多孩子就是被那些既无知又敏感的母亲搞得心理失常。人们历来认为,父亲不可能会懂得如何抚养孩子,但孩子们爱自己的父亲与爱自己的母亲并无不同。如果女人的生活能摆脱不必要的奴役而孩子能被允许受惠于日益增多的、与他们的身心健康有关的科学知识,那么母亲和孩子的关系将来一定会越来越像现在父亲与孩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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