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如果说做出决定需要前思后想的话,那么斯坦·帕克和这位菲宾斯家的姑娘结婚并没有这样的经历,他只知道他一定会这样做。由于婚礼没有必要推迟,很快就在尤罗加的小教堂里举行了。这座教堂看起来有点儿歪歪扭扭,因为工人们手艺不好,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而且建在一个高低不平的地方。
    克拉利·伯特也来教堂了。他的太太不大情愿,女儿们更是嗤之以鼻。他只好解释说,这小伙子的母亲毕竟是他死去的,或者说已经不再存在的堂妹。菲宾斯姨夫来了。他穿着靴子,带着家里那一大帮孩子。但姨妈没来,因为她的第七个孩子还没有断奶。只有埃尔贝太太为这次婚礼而激动。这位牧师的妻子参加婚礼总是快快活活,尤其当结婚的姑娘是她的熟人的时候。她送给艾米·菲宾斯一本《圣经》、一件差不多还是崭新的罩衫(只是腰部稍微烫焦了一点儿)和一个小小的肉豆蔻银擦板。这玩意儿是她结婚时人家送给她的,她一直不知道拿它于什么用。
    文米·帕克摩挲着这个肉克蔻银擦板,也发现它没什么用处,可是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可爱的玩意儿,还是真心实意地向埃尔贝太太道了谢。
    这天虽然有点儿凉,但天气很好。艾米·帕克站在那座粗笨的教堂的台阶上,提着随身携带的东西,准备爬上丈夫的大车,离开尤罗加。她口袋里装着那个肉豆蔻银擦板,那件熨焦了的罩衫套在外套下面,手里拿着那本《圣经》和一双棉线手套。
    “再见,艾米,”菲宾斯姨父喃喃着。
    风吹得他直流眼泪,眼圈红红的。
    表弟表妹们跟她揪扯着,难舍难分。
    “再见,姨夫!”艾米静静地说。“再见,你们这些小东西!”她一边顺手拍着一个小家伙的屁股蛋儿,一边这样说。
    她相当冷静。
    这当儿,那位绸布商——他送了几码白布——正在嘱咐新郎,要好好过日子。年轻人因为拿了这几码布,不得不认真听着,眯细一双眼睛点了点头,那神气,完全不像平常那副样子。他的脸似乎从早晨起就变得消瘦了。
    “不管怎么说,相互尊重……”绸布商的胡须抖动着说,“相互尊重是最要紧的。”
    当绸市商挣扎着要展开智慧的翅膀飞翔起来的时候,年轻人站在那儿,就像一个小男孩似地点着头。
    最后,孩子们扬了一把大米。埃尔贝太太踮着脚尖招手,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微笑着,从嘴里揪出几根头发梢,然后又招手。大车离开那座矮矮的教堂,从黑乎乎的、盘根错节的树下驶过,针一样的树叶揪扯着帽子。帕克夫妇——这是他们现在的称谓——明白一切已经过去,或者说一切已经开始。
    大车走了,碾过小镇这头的车辙。快活的马儿甩着额上的鬃毛。薄薄的云朵在天空中飞翔。
    “好了,我们上路了,”小伙子说,声音里面充满了一种热情。“要走好远呢!你可一定不能介意。”
    “我就是介意,也没有办法呀!”姑娘抓着帽子,望着一路的景色,懒洋洋地笑着。
    他们俩与先前已经不同了的身体随着大车颠簸。因为从在教堂表示愿意白头到老那一刹起,他们就已经变了,而那一刹真让人痛苦。现在他们虽则各具不同,却又浑然一体。他们已经可以毫不费力地去看对方的眼睛了。
    当尤罗加从身旁闪过,留在身后的时候,艾米·帕克的眼睛只是眺望着郊外的风光。她刚才做过的事情,不管是事关重大,还是无足轻重,与别人都毫不相干。她不属于那座小镇里面的任何人。她的胖姨妈没有哭。她压根儿就没指望她能哭。她自个儿也从来没有为某一个人流过眼泪。可是现在,坐在那辆把人颠来倒去的大车上,极力保持身体平衡的时候,她开始感觉到一种悲哀。就好像那辘辘前进的大车和甩在身后的景物,正为得到她的爱而争斗着,正在强迫她承认迄今为止她仍然小心翼翼抑制着的柔情。
    大车颠簸着,路揪着她的心。艾米·帕克完全陷人离愁别恨之中,她慢慢地割舍着打懂事以来,一直居住着的这个地方。她看见万纳勃家那头早已死去的母牛彼蒂的残骸。这头短奶头奶牛是得产乳热死的。她甚至还记得死牛身上的蛆虫。啊,现在她确实体会到了这一切。一条溪谷向她飘逸而来。严冬剥蚀,野兔咬啮,溪谷里绒毛似的小草斑斑驳驳。那一片片东连西缀的土地,就是在她童年时代纯真的目光之下,也没有闪耀过什么光彩。而那曾经闪光的景色,依然闪光的景色,在大路拐弯儿的地方便将永远消失——繁花盛开的树下,矗立着色彩鲜明的房屋。大车上装满了农民们擦得锡亮的奶罐。孩子们瞪大眼睛张望,鸭子在水里嬉戏。早晨,蓝色的炊烟袅袅升起,羽毛光滑的喜鹊在枝头栖息。农民的妻子穿着紧身胸衣,脖子上围着红狐狸皮,气喘吁吁地驾着双轮单人马车进城赶集。
    为了最后看一眼这景色,艾米·帕克在风里抓着帽子,转过脸。地上扬着一块铁皮。那是有一次刮大风从菲宾斯家的房顶上刮下来的。他们总说要把它钉到房上,可是一直也没有动手。啊,天呀!她再也忍受不住了,哭泣起来。
    他吆喝着马儿,举起鞭轻轻地抽打着马屁股。
    “这么说,你是不愿意离开了,”他说,顺着车底板把手伸过去,碰了碰艾米。
    “尤罗加我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东西,”她说。“在这儿我挨过耳光,而且总是被催着干活儿。”
    但她还是撸开了鼻子。她想起她曾经在一座木桥下面吃一块圆形硬糖。车轮从桥上的木板碾过,燕子从空中掠过。在那个  日长人静的下午,它们那镰刀似的翅膀裁剪着阳光。她忘不了童年的时光。她的手绢里慢悠悠地飘出一股薄荷糖令人伤感的气味。
    他只能静静地呆在她的身边。有一种悲哀是别人所无法分担的。但他知道她并不后悔。尽管他感觉得到她那为痛苦折磨着的身体正和大车的颠簸相抗争。这是一种必须经过一番痛苦才能克服的感情。于是,他又心满意足了。
    这条路可真长,没多久就变成丛林里那种似乎永远走不到头的沙土路了。车轮吱吱嘎嘎,他们东倒西歪。马儿喷着有力的鼻息,鼻翼间发出皮革弹响的声音,粉红色的鼻孔挑战似地进发出一种力量。年轻人本想告诉他的妻子,这是到某某地方了,或者告诉她,离某某地方还有多少英里。但他不能,实在是太遥远了。
    好了,一旦哭过之后如果需要,就可以这样坐一辈子,她心里这样说。
    姑娘坐在那儿,一双眼睛盯着那条路。她对周围的一切漠不关心,并不像丈夫有时候所担心的那样。因为她对现实生活一无所知,过去的生活又是一贫如洗。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必须这样忍受着,挺直腰板永无尽头地在车上坐着之外,她不知道还该做些什么。生活也许只不过是石头、烈日和大风所组成的一个历程。它的色彩像沙土一样单调。因为举行婚礼,她穿了那么多的衣服,又是在一个不熟悉也没特色的地方,她什么都可能相信。
    可是有一次,他们经过一棵树桩,树桩上钉着一个罐头盒,盒子里面放着一块石头和一条死蜥蜴。
    还有一次,车轮碾过褐色的泥水,飞溅起来的冰凉的水滴吸吮着她那热烘烘的皮肤。
    那儿就是佛隆湾,他说。
    她怀着一种郑重的感情,觉得她将记住丈夫告诉给她的这一切。
    这以后,大车行驶得轻快一些了。风把马肩肿上的汗珠吹到他们的脸上。周围是一股湿皮子以及这一带丛林里面风从树木上揪扯下来的树叶的强烈的气味。在那铺展开来的景色之中,一切的一切都被卷到一起:树枝和树叶,男人和女人,马的鬃毛和缎带般的缰绳。但那首先是风的展现。风收回了它所给予的一切。
    “这地方总是刮风吗?”她笑着问。
    他的背动了动。这不是那种能够回答的问题。此外,他认识到也接受了这漫漫长路无限的威力。
    但她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也许永远也不会认识到。她已经开始恨这风,恨这遥远的距离,恨这漫漫的长路。因为这一切将使她本人的重要性趋于减小。
    恰在这时,风纠缠住一根弯曲的树枝,把它刮断,扔向空间。那是一根黑黝黝的、曲里拐弯的于树枝。树皮划了一下姑娘的面颊,把马也吓了一跳。最后有气无力地跌落在他们走过的道路上。
    “啊——”姑娘热辣辣地叫了一声,手摸着脸上的伤口,受的惊吓比受的伤还厉害。小伙子则绷紧浑身肌肉,使劲儿勒着马缰。
    等他们都心平气静下来,小伙子望着妻子面颊上的伤痕。这是那个瘦小的姑娘的面颊。对于他,这张面孔在那个舞会之夜就开始变得熟悉起来了。这姑娘已经和他举行了婚礼,他为此感到欣慰。
    噢,天哪!她不无感激地喘息着,感觉到他的身体是那样结实。
    连他们的皮肤都充满了感激之情,而且有一种还不甚习惯的温存。
    他们还没怎么亲吻过。
    他望着她脸上的颧骨和心甘情愿地向他裸露着的颈上的锁骨。
    她望着他的嘴。那相当丰满的、被风吹粗糙了的双后半张着,洁白的牙齿上粘着她面颊上那个小伤口的血。
    两个人的心感觉到结合在一起来了。他们相互凝视着,分享着这第一个幸福的时刻。然后,静悄悄地重新坐好,赶着马车继续前进。
    在这头一天里,再没有发生什么事情搅动他们平静的心绪,中断那逶迤连绵的道路,已及无边无际的灌木丛。直到傍晚,他们的面色开始变得灰暗起来的时候,才来到小伙子开垦的那块林中空地。那是他居住的地方。
    现在,他那近乎寒酸的家当完全展现在面前了。狗的吠叫声在清冷与寂静中回响。那声音听起来既有些放肆又有些绝望。
    “就是这地方,”小伙子说。就好像必须赶快不动声色地把这桩事应付过去。
    “哦,”她微笑着,感情又有所收敛。“这就是你盖的房子?”
    啊,天哪!比起菲宾斯家的小棚屋可强不了多少。她心里说。周围死一般地寂静。
    “是啊,”他嘟哝着从车上跳了下来。“就像你看到的,这儿并不是紫罗兰。”
    她当然看得出来。不过她知道,她必须也说点儿什么。
    “有一次我见过一所房子,”她用一种平静的、充满了灵感的梦幻似的声音说。“旁边长着一株白玫瑰。我经常说如果我有一所房子,一定也栽它一株白玫瑰。那位太太说,那是一种烟草香玫瑰。”
    “那好呀,”他抬起头,笑着对她说。“现在你有房子了。”
    “是的,”说着她也下了车。
    说了这些话似乎还不够劲儿,于是她碰了碰他的手。那条狗走过来嗅她裙子的花边。她不无疑虑地低下头瞧。狗的肋间在颤动。
    “它叫什么名字?”她问道。
    他说这条狗没有名字。
    “可是它应该有个名儿,”她说。
    一种信念激励着她瘦骨崎峋的身体。她马上开始从大车上往下搬东西,并且在房子里安顿起他们的行李什物,就好像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她小心翼翼地这儿走走那儿走走,给人的印象就好像她对房子里原来摆着的那些东西并不想多加过问。而且事实上,她在丈夫的房子里几乎一直小心谨慎,目不斜视,以至于有许多东西她压根儿就没有瞧见。
    她知道,反正那些东西都在那儿,以后会慢慢看到的。
    “水来了,”他边说边走进来,把一桶水放到门廊里面。
    她在这所正在变成她的房子里面走来走去。她听见他抡斧头砍木柴的声音。她把身子探出窗口,拿定主意,在这个窗户外面种白玫瑰。那一溜漫坡还残留着树木砍倒以后留下来的犬牙交错的树桩,显得乱七八糟。
    “面粉在哪儿?”她喊道,“我还没找着盐呢!”
    “我马上就来,”他一边说一边捡着劈好的木柴。
    时已黄昏,霞光隐去,天空变得像散乱的木片一样苍白。那一片林中空地更显得空旷。这两个人,以及他们重要的活动暴露无遗。关于这种重要性是毫无疑义的。因为一个人已经变成了两个人。原先的一个人已经因此而得到了充实。他们的人生之路交叉、分开、相遇,又最终汇合到了一起。隔着一条条深渊,他们相互交谈。他们人生目的的奥秘已经为这儿寂静的奥秘找到了解答。
    吃过她草草烤好的便面包和剩下的一些已经变馊了的咸牛肉之后,隔着那张洒满面包屑的桌子,她微笑着说:“我会喜欢这儿的。”
    他望着她。在他充满自信的内心深处,他从来就没有想过她或许会不喜欢这个地方。他从来都没有想过那些必须做到的事情也许会办不成。他们将要种植的玫瑰似乎已经在那所陋屋的窗户外面扎根,盛开着的花朵落在地板上,屋于里飘荡着一股揉碎了的、烟草的味道。
    还是个小男孩儿的时候,他那张脸就已经是一张信心十足的脸了。有人说这张脸冷酷无情。即使他的心灵并非完全封闭,至少也难于开启。他有聪颖和充满诗情的气质,但埋藏得很深。这种气质的大部分永远都不会被人们挖掘出来。他有时候在睡梦中不安地辗转反侧。梦境烦扰着他那张脸。但他从来不描述梦中所见。
    因此,他没有对她讲什么温柔的情话。不管怎么说,这不是他的方式。隔着他们那顿寒酸晚餐的残汤剩饭,他握住了她的手。他手上坚硬的骨头才是他的精神之所在。它们可以更好地表现禁锢在他心灵深处的诗情。除此而外,那诗情无法进发出来。他的手熟知石头和钢铁,熟悉树木哪怕是最轻微的震颤。但是现在,它学习肌肤的语言时,却微微颤抖了。
    那一夜变成了一首月光的诗。月亮远远不到满月的时候。它似乎有点粗糙,宛若从纸上剪下来的一个弯弯曲曲的月亮,把这座简陋的小屋照耀成一个永恒之所在。在那似乎是纸剪的月亮之下,它的形状坚不可摧。月亮本身也泰然自若。
    于是那位瘦小的姑娘从月亮的榜样之中汲取了力量。她脱了衣服,把鞋子放到一起,把一直拿着没戴的手套揉成一个球。家具在月光下显得很大。它们被人们磨旧了,也熟悉了人们的习惯。因此,她只有一刹那的恐惧。然后便轻而易举地将那恐惧抛到九霄云外了。
    月光照耀之下,人的肉体是英勇的。
    男人搂着女人,教给她不要害怕。女人的嘴唇贴着男人的眼睑,从那充满慰藉的深渊向他诉说。男人把他有时令人畏惧的力量和以自我为中心的精神倾泻在女人身上。女人吞噬着男人无法自卫的甜果。她能够感觉到疑虑在他的双股颤动,如同她已经体验过他的爱情和力量。她无法全部表现出她能够给予的情爱。终于,够了,完美得如同睡眠或死灭。
    后来,当夜晚渐渐变凉,那一弯纸剪的新月流入林木之中,变成一团碎纸。女人钻到毯子下面,挨靠着那熟睡的男人的身体。他是她的丈夫。她伸出手紧握着脑袋上面床架子的铁栏杆,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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