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哲学>> 形而上学>> 卷(△)五①

章二十一

章二十一
    秉赋〈感受〉①的含义(一)是一些素质,对于这些素质,一事物能被变改,例如白与黑,甜与苦,重与轻,以及其它类此者。(二)是这些变改的实现——已实现了的上述诸变改。(三)以之专指有害的变改与活动,尤其是惨痛的损伤。(四)不幸的遭遇与惨痛的经验,其钜大者被称为“巴淑斯”(πHθHs)。
    ①παθHI音译:“巴淑斯”,本义指引起痛苦的情事,即感情所由以激动者。古人以为感情冲动则致乐致哀,均为病态。“巴淑斯”并见于“范畴”第八章,义为“被动”,与“主动”相对。本书中此字或译“秉赋”,或译“演变”,或译“感受”时,均与被动意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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